韦泓兵律师,南宁医疗损害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沃诚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实践中,医疗事故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医疗事故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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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二、医疗事故调解书知识
调解时,应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履行调解处理职责:
1、了解医患双方的意图。
2、引导医患双方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
3、必要时邀请相关医学、法律专家分析纠纷情况。
4、调解程序
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应予调换。
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调解应在专门设置调解场所进行;
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做好调解笔录。
5、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
6、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
上述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了;医疗事故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发生医疗事故,双方若无法沟通,可以向医疗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众所周知,医疗事故鉴定是处理医疗事故的一种重要依据,那么,大家知不知道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呢具体需要哪些流程呢如果您不清楚的话,下面,就为大家带来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在实际生活中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程序及时限
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苏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江苏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手续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提交有关资料;
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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